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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70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9-27 来源: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王宝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烈士陵园展陈更新和改造加快推进,展陈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以及市委宣传部通知要求,我们组织相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烈士陵园,深入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核查梳理工作,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优化展陈讲解内容,加强环境建设,强化以史为鉴、资政育人功能。协调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对相关区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开展督查验收,按照5年内有局部更新,10年内全面提升的基本要求,重点检查各烈士陵园改陈布展情况,对优化展陈内容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情况充分调研。目前,市烈士陵园、盘山烈士陵园、塘沽烈士陵园、爨岭庙烈士陵园、龙山烈士陵园已完成展陈提升改造,西青区革命烈士陵园、宝坻区烈士陵园、武清区烈士陵园、汉沽烈士陵园对展陈局部进行更新,宁河区烈士陵园、静海区烈士陵园正在按要求报审展陈布展内容,大港烈士陵园无展陈。各烈士陵园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数字化、网络化展示相结合,深入挖掘英烈事迹,进一步发挥烈士陵园“褒扬烈士、教育群众”主体功能和红色教育资源优势。

二、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完成检查验收,纪念设施管护水平进一步提升

适时组织召开整修工程专题会议,对计划整修的1142个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做出具体部署安排,科学部署、压茬推进、严格把控,指导各区严格执行1728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市整修工程6月份圆满完成,提升改造7个烈士陵园(含蓟州区下营镇爨岭庙烈士陵园)、31处其他纪念设施(含战斗遗址),修缮361个、迁葬62个烈士墓,工程验收同步结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科学匹配、规范使用,执行率100%。以实现长效管护为导向,压实管理保护责任,对缺乏管护力量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由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承担管护任务,确保管理台账清晰、保护责任明确、定期巡查巡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全市16个区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实地交叉互查,持续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目前,全市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大幅提升,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社会氛围在天津日渐浓厚。

三、加强全市褒扬纪念系统业务培训,提升专兼职英烈讲解员队伍能力素质

9月初,借助“再启航”系统平台,组织各区及烈士陵园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英烈精神弘扬线上培训班,提升英烈文化的网络传播能力,发挥英烈文化红色标识地作用。按照2022年度培训计划,针对当前我市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拟于10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褒扬纪念系统暨专兼职英烈讲解员业务培训,邀请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领导和平津战役纪念馆专业培训老师,进行授课指导和实操训练,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纪念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烈士褒扬纪念工作的政治属性,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褒扬纪念系统工作人员和专兼职讲解员弘扬英烈精神、维护英烈权益的能力水平。不断壮大红色宣讲队伍,发挥机关青年烈士事迹宣讲小分队示范引领作用,动员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和全市退役军人争当红色故事宣讲员,打造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红色微阵地”,首批45个宣讲PPT和宣讲小视频已分发,充分发挥“红色微阵地”宣介作用。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细化我市务实举措,持续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协调宣传、财政、检察等相关部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主动协调文旅、党史、档案、地方志等相关部门,加强烈士事迹收集、挖掘、整理,持续开展“百年英烈”褒扬纪念活动,以大力宣传英烈事迹、传承红色文化为核心,积极营造学习党的历史、弘扬烈士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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