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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0422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时间:2023-09-28 来源: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魏以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军队社招文职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国家现行政策

(一)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制度是我国军队力量构成和用人制度的一次重大调整改革,是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2005年6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标志着我军文职人员制度正式建立。2017年9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第一次对条例修订,2022年12月1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第二次对条例修订,条例对文职人员政治待遇、工作待遇、抚恤优待、落户随迁等作出了规定。未对军队社招文职人员子女教育明确优待规定。

(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2021年4月,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47〕号)。通知明确:“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同等享受军人子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推进拥军爱军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女教育优待。其中,中考降分录取、高考优先录取,以及报考干部子女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相关资格条件按其父母服现役期间相应经历予以认定。”

二、我市现行政策

(一)我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2012年,天津警备区政治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津政联〔2012〕1号)。

(二)建立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天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定期分析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收集汇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需求,研究会商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落实情况。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政策,市双拥办积极配合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协调市教委认真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近两年,共协调保障1167余名军人子女就近就便入学,为333余名中高考军人子女落实加分制度。2022年7月,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将军队文职人员纳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范畴。

(二)正在修订我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修订新的《天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目前正在推进中。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全国双拥办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国家对军队社招文职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新举措;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关于军队社招文职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向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教委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推动我市军队社招文职人员子女教育优待事宜。

(二)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树牢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双拥部门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服务力度,协调推动《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政策在我市落地落实。加强与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教委的联系,合力共为、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军队社招文职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在推动落实国家和我市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时时关注国家最新政策动向,待国家关于军队社招文职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出台后,主动配合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积极协调市教委,共同研究制定我市军队社招文职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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